浴,她虽然不是我的妻子,但胜过了我的妻子,尽到妻子应尽的义务,做到了妻子应做的事情,她给我做饭、洗衣、带孩子,有病的时候给我拿药到水,我们在一起几乎生活了整整两年,后来舅子的媳妇有了孩子,我们就很少长期在一起了,但一个月总要下来几天,只要一来我们就住在一起,虽说女儿慢慢大了,但晚上女儿是轻易不会醒来,偶尔醒来岳母就会马上穿上内衣过去,只能编慌说去厕所了,孩子是最相信别人的,再后来在岳母的催促下,我又取了妻子,岳母亲自给我介绍了一位有几个月婚史的公务员,我们年龄一样大,她没有生过孩子,所以岳母才介绍给了我,但我们只能是在一起生活,谈不到什么感情不感情的。 二次成家以后,我还是不能忘记岳母,不是我到岳母家里,就是岳母到我家里,我深信没有谁再能代替我的岳母了,所以我们依然还是继续着我们的幸福...